​校友风采||映日荷花别样红 ——记全国三八红旗手、中山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牛庆利校友

发布者:周苏展发布时间:2020-11-06浏览次数:821



日前,全国妇联决定,授予朱婷等10人(组)优秀女性2019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并授予孙志梅等30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牛庆利光荣上榜,成为全省9名获表彰的杰出女性之一。

 


牛庆利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3年3月进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参加工作以来,她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公正司法,用忠诚和敬业抒写了一段砥砺前行的历程。因工作出色,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官”、“省三八红旗手”、“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当选为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我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


“我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这是牛庆利常说的一句话。在牛庆利看来,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法院,人民法官是党领导下的法官,每一名党员,都要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

 

“总书记说,当前我们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觉得,我们面临的使命和挑战,也是前所未有的。”牛庆利表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体制、利益格局、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呈现出社会群体阶层多元化、社会意识多样化和社会价值差异化,法院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挑战。

 

牛庆利透露,中山两级法院近年来受理的案件数量不仅与日俱增,案件类型也日益复杂、矛盾尖锐化,仅2019年一年,全市法院就受理各类案件143924件,法官人均结案353件。这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

 

牛庆利同志意识到作为法官的使命重大,她努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认真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中,她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认真实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融入日常审判工作的一言一行中。



2016年3月,牛庆利荣获广东省“三八红旗手”



“平凡的岗位也有骄人的业绩”


“和那些抗疫一线、抢险救灾的模范相比,我工作过的岗位都很平凡。”牛庆利笑着说:“不过我始终相信,平凡的岗位也能做出骄人的业绩。”

 

牛庆利从中山中院最基层的书记员干起,先后在行政庭、民五庭、立案一庭和民一庭工作,每次调动到不同的庭室,她都毫无怨言地坚决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任劳任怨,扎实干事,把青春年华奉献在一宗宗的民商事审判案件中。

 

2015年她按照组织安排,从立案一庭再次调回了中院民事审判案件数量最多,审判业务最为繁重的民一庭,与庭室全体人员加班加点共同圆满完成了审判任务,超负荷的辛勤劳动结出了硕果。

 

工作中,她率先垂范,勇挑重担,争当骨干战斗员,严把案件质量关,当好合议庭的带头兵、引领员。多年来,她个人全年受理案件数、结案数均位居全院前列。2015年承办审结225宗,调撤率达60%以上,受理案件数和结案数均位居全院之首,成为全院当年的办案状元。

 

2016年度和2017年度个人承办审结案件也均名列前茅。2018年,参与合议案件445件,审结305件。2019年,参与合议案件568件,结案222件。

 

“这些不是枯燥的数字,每个从事法律职业的人都会知道,这些数字背后,要凝聚多少艰辛和汗水!”一名与牛庆利有过工作交集的律师由衷赞叹道。

 

作为副庭长,她以身作则,努力发挥好传帮带作用,教育引导年轻干部不断加强道德修养、与时俱进提升业务水平,把敢于吃苦、乐于奉献、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服务人民的工作作风和优良传统传承下去,带动庭室形成爱岗敬业、多干事、干实事的良好风气。

 

“牛姐是真的牛。为了能够争分夺秒办案,她连上洗手间都是跑着去的。”曾与她共事的一名干警不禁佩服:“她是我终身学习的榜样,我很庆幸初入职场能遇见如此优秀的人生导师。” 



“法官心里要时刻装着群众”


在审判工作中,牛庆利始终以涉诉群众的利益无小事为工作理念,平等对待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妥善处理每一宗民事案件,不简单地进行判决,注重加大调解力度,力争达到民事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良好统一,案结事了的最佳办案效果。

 

有一年,牛庆利办理了一宗合伙协议纠纷案。当事人温某和潘某在三、四年的时间内先后发生了一系列的诉讼纠纷,还因合伙转让土地而与吴某发生了纠纷。这些案件并不都是一个法官办理的,牛庆利只是承办审理了其中一宗案件。

 

为能达到一揽子彻底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效果,牛庆利不辞辛劳赴异地调查取证,最终不仅最终促成温某和潘某冰释前嫌,还促成他们对外与吴某达成和解协议,同时使潘某、温某对中院正在审理的另一宗案件以及一审法院正在审理的其余两宗案件和执行案件均以调撤方式结案。

 

“当时我手里同时办理的,还有好几个案件,任务很重。如果图省事,我完全可以‘坐堂办案’,直接下判。但这样的话,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还在,不仅对当事人解决纠纷不利,对社会稳定也不利。”牛庆利说:“法官心里,要始终装着群众。”她的付出,换来当事人之间终于不再诉诸诉讼,纠纷得到了彻底的化解,免却了正在发生和后续亦会发生的系列讼累,达到了调解一案解决多案的良好效应。

 

在案件审理中她还主动向弱势群体奉献爱心,有一次,牛庆利办理的一个案件中,一个两周岁的女婴因医疗事故自出生时即成为了脑瘫患儿,看到这个连呼吸都困难的女婴,她在法庭上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庭后主动为该名女婴捐款助其后续治疗。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



图为牛庆利法官在调解抚养权纠纷案



“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


 “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这不仅是牛庆利始终恪守的信念,也是她的座右铭。在工作中,她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受经济利益驱动,不为人情关系左右,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行为准则,不办关系案、人情案,认真履行好一个法官的职责。

 

她给自己“约法三章”:不收当事人一次礼,不吃当事人一顿饭,不办任何一件人情案。面对当事人的“盛情邀请”,她总以“只凭良心办案”一口回绝。从事民商事审判多年来,从未有过关于她的廉洁问题的投诉。

 

她始终把牢固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作为做人、做事、做“法官”的第一需要,用自己的行动为每一个当事人服务,维护法官的形象,坚持把清正廉洁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牢记心头,并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审理中。

 

多年来,牛庆利同志用其自身实际行动诠释“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的深刻内涵,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她认为法律是一种生活艺术,她追求的目标是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看得见正义;全心全意地服务于人民,当一名无愧于人民的好法官。

 

“荣誉既是对我的鼓励和鞭策,更是对我们中山法院,对法官职业的肯定!”面对沉甸甸的荣誉,牛庆利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