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母校之我的大学⑥ | 刑事侦查学科的建立

发布者:吕久月发布时间:2021-11-24浏览次数:526

张嘉口述  王纪海 李晓兵 整理

1948年8月,我进入中原大学学习,是中原大学建校以来的第一批学员,那时学校分为两个队,共有学生100多人。

1949年初,学校搬到第二次解放的河南开封,当时一、二、三、四队的学员已经毕业,分配到解放区各地工作,其中一部分去了淮海战场,负责战后的群众工作。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我留在学校总务处工作。

 

第二排右三为张嘉

1952年,随着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实施,国家需要大量的专业化人才,我从总务处重新归队学习,并于当年赴北京参加考试,考入中国人民大学第一届研究生班学习法律。当年中原大学有7个学员都考上了人大的研究生,我的专业方向为犯罪对策学(刑事侦查学)。由于当时苏联专家还没来到中国,我在前两年主要学习的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从1954年起,我和当时来自武大、西南政法、复旦、东北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前身)和北大的学员师从于苏联刑侦专家、莫斯科大学刑侦教研室主任柯尔金教授。成为新中国第一批刑事侦查学研究生。

1956年,我从人民大学毕业,回到学校工作。但学校已经一分为四,在老校区北半部分为中南财经学院,南半部分为中南政法学院。艺术学院发展为今天的湖北美术学院,民族学院发展为今天的中南民族大学。我当时被分到中南政法学院工作,负责学院的刑侦学教学和研究。由于刑事侦查学在中国尚属新兴学科,所以既无教材又无实验设备。当时的教材也是自己编写,我主要是为本科生讲授《司法鉴定学》。当时觉得非常有必要让学生了解到真实的案例和侦破方法,我专门走访了武汉市公安局,借用大量真实的案件,编写了新中国第一部侦查学案例教材----《刑事案例汇编》。印发到学生手中,分杀人案件侦查、盗窃案件侦查等不同的案件进行讲述。由于当时研究侦查学的老师非常紧缺,我自己承担《刑事摄影》、《痕迹学》、《现场勘察》、《侦查措施》等几门课程的教学。此外,我还请外边的医师为学生讲授《法医学》,中南政法学院的刑事侦查学科初步建立。


 1977年,当时的湖北财经学院(我校前身)招收文革后的第一批本科生,现在学校校长吴汉东,公安学院教师李建训等都是那一届法律系的学生。我为他们讲授《公安业务》,为期一年,近200学时。当时国内侦查学已经有了较快发展,司法部组织教材《刑事侦查学》的编写,由我负责现场勘察的撰写。1984年,中南政法学院重建,我任刑事侦查学教研室主任,带领年轻的教师,继续开展学校侦查学的教学研究,后来因为身体原因,不得不于1988年离休。

后记:张嘉作为新中国第一批的刑侦专家之一,极大地推动了刑事侦查学的发展。他首创性解释“侦查”与“侦察”的区别,认为公安机关常用的“侦察”一词为军事用语,为刺探敌情之意,而“侦查”才是正确的法律用语。他主张刑事侦查研究应该公开、透明,不应该搞神秘主义,认为在破案的过程中应该保持严密性,不能泄露破案方向和线索,但在案件侦破后应该公开、透明,不能自已封闭自己,陷入孤立主义。此外,张嘉系统总结了侦查学的“三强”,即技术性强、策略性强和实践性强。他特别强调物证技术的重要性,指出证据是一切司法程序的基础;侦破案件要讲究策略,在侦破过程中要根据实际灵活运用正确的战术,同时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一致,协同作战。他还特别注重实践教学,认为老师应该深入实战部门调查研究,学生应多参加社会实践,多做模拟实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刑事侦查学学好。

文章选自《岁月如歌》—校庆60周年回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