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核准发布我校章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7-08浏览次数:23


630日,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63号,明确我校章程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教育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核准。

    我校章程的修订,顺应高等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形势而进行。20121月,《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正式施行。201211月,《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予以发布。这两份文件对高等学校制定章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20122月,我校正式启动对现行章程的修订工作。早在200696日,我校就已颁行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章程(试行)》,这是全国高校中较早的一部大学章程。为确保章程修订任务的顺利完成,学校分别成立了章程修订领导小组和修订工作小组,前者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和副书记为副组长,由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旨在加强对修订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后者以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由党政领导、法学专家、教育管理学专家、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负责具体的修订工作。

    修订工作启动后,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事前拟定的工作方案和《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有序推进。首先开展了充分的调研工作,以书面问卷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在学校近30个部门和学院进行了调研,先后共收到书面或会议意见100多件。对于涉及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方向、培养目标等重大问题的,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充分论证。进入章程起草和修改阶段后,由法学专家、教育管理学专家等分工负责,完成初稿,再根据各方意见反复修改,数易其稿,不断完善,精益求精。201212月至今,章程修订稿先后提交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党委会讨论审定,经校长签发、教育部核准,完成了《暂行办法》规定的各环节与程序。

    章程由序言和八章(分别为总则,组织机构,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教师与其他教育工作者,学生,经费、资产与财务管理,标识与校庆日,附则)组成,共80条,13千余字。与试行章程相比,在结构、内容上作了较大修改。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而制定,立足我校校情,尊重师生的主体地位,遵循立法技术规范,以促进改革、增强学校自主权为导向,明确了学校的办学方向与发展目标,着力规范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与其它高校相比具有本校的特色。

    据悉,截止目前,全国112 211工程”高校(含38所“985工程”高校,军事院校除外)章程已率先全部完成核准发布工作,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

    章程的发布、施行,对我校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实现依法治校与科学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通讯员 徐明